湛江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代拟稿)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实施《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湛江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和其他相关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基本住房需要,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为主要住宅产品,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二)优先考虑城镇双特困家庭的住房保障,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总量控制,分步实施,力求做到年度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三、建设目标
2009年,计划新建各类住房10136套,总建筑面积113.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廉租住房403套,面积2.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143套,面积8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8590套,面积103.1万平方米。同时,将对300户困难住户实施住房补贴,并启动一定数量的政策性租赁房。
四、区位布局
(一)按照最新批复的《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统筹中心城区、新城区和老城区住房建设协调发展,结合新城区建设将住房建设重点向新城区转移,加大对老城区的更新改造力度。
(二)强化公共交通的引导作用,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拟将一定比例的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捆绑,按照合同约定配套建设,一般安排在公共交通相对便捷的区域。
(三)促进社会公平与融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对住房的需求,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混合布局,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五、住房供应结构
2009年,新建社会保障性住房1546套,总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这样的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既可适度缓解房地产市场给低收入消费群体带来的价格压力,又能有效地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让老百姓得到真正实惠。
2009年,全市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应占新建住房总量的70%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住房规划设计指导,严格执行住房套型设计面积标准,提高服务和审批效率,保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按计划开工建设。做好2008-2012年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用地计划管理,2009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57.1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3.1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3公顷。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三)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四新成果应用、节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进一步完善住房与配套设施同步交用制度,做好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住品质,适应居民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休闲娱乐、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需要。
(四)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帮助开发建设单位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加快结转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新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加强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计划管理,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实施动态监管,对落实计划不力及违反计划的行为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五)及时做好新建(含配建和集中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市、区两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