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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8-4-23 10:10:40
湛江商品房预售楼盘市场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湛江房管局


为了不断规范湛江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群众利益,2007年10月23日至12月29日,我局房地产交易所工作检查组,重点检查新预售楼盘和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对于新预售楼盘,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华德力、兴华广场、吉祥花园等。检查显示,经过不断的整治与检查,我市商品房预售市场日趋规范。但巡查中仍发现了一些不足,如个别楼盘存在公示的预售价格表悬挂的位置不明显等问题。但经检查组人员当场提出且进行了改进。

  同时,应接群众投诉,部分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前,收取诚意金造成紧张的购楼气氛等违法现象。检查组及时到达群众投诉的“国贸新天地”和“百合家园”两个楼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湛江市宏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国贸新天地”2007年10月日至2007年11月期间,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53位购买人收取房款,合计305万元。嘉粤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百合家园”2007年11月20日~ 2007年12月3日期间,也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6位购买人收取订金,合计30万元。另外,在商品房交易备案工作中发现,“湛江国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霞山区工农东二路35号(友谊二横路2号之一)5幢501房”重复销售并到交易所进行备案登记。经检查组调查确认后,该公司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又将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针对以上行为,我局拟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单位予以相应的处罚。

  为更好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2008年我们将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除了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楼盘进行检查,将主要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机构,特别是对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执行情况。我局将和市工商局制定出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从而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针对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遭遇“波动”的情况,各中介公司要做好内部调整、善待员工、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共同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这种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下收取订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商品房购买人的合法权益,但鉴于两个单位认错态度好,并已将订金退还给购买人,我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对这两单位处于2-3万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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